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9条规定了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该条款旨在为专利权人提供一种有效的维权途径,通过行政手段解决侵权问题,减轻司法负担。
根据第59条,当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发现他人侵犯其专利权时,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处理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收到请求后,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并组织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此外,第59条还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9条为专利权人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有助于维护专利制度的正常运行,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根据第59条,当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发现他人侵犯其专利权时,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处理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收到请求后,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并组织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此外,第59条还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9条为专利权人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有助于维护专利制度的正常运行,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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