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独占性**: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排他性的使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擅自实施该专利。这是专利制度的核心特征。
2. **地域性**:专利权的效力仅限于授予该专利的国家或地区。如果希望在其他国家获得保护,需要在这些国家分别申请专利。
3. **时间性**: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有效期,通常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到期后,专利技术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
4. **公开性**:为了促进技术传播和创新,专利申请必须公开其技术内容。这使得公众能够了解和借鉴已有的技术成果。
5. **可转让性**:专利权可以作为财产进行转让、许可或继承,有助于技术的商业化和推广应用。
6. **法律保护性**:专利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侵权行为,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7. **新颖性**:专利申请的技术必须是现有技术中没有公开过的,即具有新颖性。
8. **创造性**:专利所涉及的技术方案应当比现有技术有显著进步,具备创造性。
9. **实用性**:专利所保护的技术必须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即具备实用性。
这些特性共同构成了专利制度的基础,使其成为鼓励技术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