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颖性**:申请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全新的,未在申请日前被公开或使用过。如果该设计已经被他人公开或者在先申请过,则不能获得授权。
2. **创造性(独特性)**:外观设计应当具有显著区别于现有设计的特点,不能是简单地对已有设计进行模仿或修改。
3. **实用性**:虽然外观设计主要关注的是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色彩等视觉效果,但其应用于产品时应具备一定的实用性,不能是纯艺术性的作品。
4. **非功能性设计**:外观设计不能仅仅是为了实现某种技术功能而设计的,它必须是以美感为主要目的。
5. **符合法律要求**:申请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规定,包括提交正确的图纸或照片、撰写清晰的说明等。
6. **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材料。
7. **不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外观设计不得包含违法、淫秽、暴力等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总之,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确保设计具备新颖性、独特性和实用性,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申请前,建议进行专利检索,以确认设计是否具备授权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