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颖性**:该外观设计在申请日前未被公开或使用过,即在国内外的出版物、使用或其他方式中没有相同或相似的设计被公开。
2. **创造性(独特性)**:与现有设计相比,该外观设计具有显著区别,不是简单地对现有设计进行组合或修改。
3. **实用性**:外观设计必须应用于工业产品上,不能是纯艺术作品或无法批量生产的物品。
4. **非功能性设计**:外观设计应主要体现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色彩等视觉特征,而非产品的功能结构。
5. **符合法律要求**:外观设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公共利益,例如不得包含国家象征、宗教标志等。
6. **明确的申请文件**:申请人需提交清晰的图片或照片,以及简要说明,以清楚表达外观设计的内容和特点。
7. **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但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8. **申请形式**: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包括书面申请或电子申请。
以上条件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基本要求,申请人需确保其设计符合这些标准,才能获得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