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颖性**:中药发明必须是前所未有的,即在申请日前,没有相同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也没有被他人公开使用过。
2. **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中药发明具有显著的进步,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轻易想到的。
3. **实用性**:中药发明必须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4. **明确性和充分公开**:申请文件中必须清楚、完整地描述中药的技术方案,包括其组成、制备方法、用途等,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该发明。
5. **符合专利法规定**:中药发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公共利益,也不得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等。
6. **权利要求清晰**: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明地界定请求保护的范围,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
7. **形式要求**:申请人需提交符合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及附图等。
8. **优先权**:如果申请人曾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过相同主题的专利申请,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主张优先权。
9. **保密审查**: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的中药发明,可能需要经过保密审查。
10. **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但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综上所述,中药申请专利不仅需要满足技术上的要求,还需符合法律和形式上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以提高授权的可能性。